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2月14日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26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朔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朔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朔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朔州市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朔州市2023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及其他事项。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如需调整,授权朔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2月14日
编辑: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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